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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新污染治理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05 00:00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行业资讯:新污染物指的是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这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环境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随着对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危害认识的不断深入以及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可能被识别出的新污染物还会持续增加。  近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公开征求《甘肃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

  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行业资讯:新污染物指的是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这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环境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随着对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危害认识的不断深入以及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可能被识别出的新污染物还会持续增加。

  近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公开征求《甘肃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做好全省新污染治理工作的意见。

  《工作方案》指出,计划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开展一批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筛查。2024年年底前,发布《甘肃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批)。到2025年,初步建立甘肃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形成一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初步掌握甘肃省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以及环境赋存情况。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工作方案》共提出16项具体举措,由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等十多个相关厅局单位协同实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执法、拓宽资金渠道、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达到预期效果。

  其中,《工作方案》明确,要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对国家重点行业及甘肃省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及特色产业的化学物质动态开展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基本信息调查。

  《工作方案》提出,要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以甘肃省黄河流域、内陆河流域以及“一带一路”重点城市为重点,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典型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典型市政污水处理厂、典型工业企业或园区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

  同时,《工作方案》还强调,要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评估,结合国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甘肃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方案,以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为重点,对甘肃省重点区域的化学物质开展环境与健康危害补充测试和风险筛查,确定甘肃省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分阶段、分批次开展甘肃省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的风险评估。

  在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方面,《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落实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持续推进工业企业废水深度处理与循环利用,探索开展新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协同治理,开展石化、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继续开展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和非正规垃圾堆存点排查整治,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除此之外,《工作方案》还要求以黄河流域、内陆河流域和“一带一路”重点城市为重点,选取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等典型企业和工业园区,聚焦石化、化工、医药、农药等行业,开展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管控试点工程,建立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筛评控体系,推动若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治理示范技术。

  甘肃省始终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遵循“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新污染物治理总体思路和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加强制度、科技、法治、财政多元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加快补齐新污染物治理短板,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甘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